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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菌物品管理制度:
(1)进入无菌间的无菌物品须符合无菌要求。
(2)无菌物品由供应部人员每日检查一次(灭菌及有效期、名称、有无松散潮湿),检查出的不合格的物品立即重新灭菌。
(3)灭菌包按日期先后顺序摆放,超过1周未用的及时拿出复消。
(4)使用者按要求取用并经2人(巡回、洗手护士)核对检查符合标准后,由洗手护士将3M胶带贴于粘贴本上,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。
(5)一经开启的无菌物品禁止归还无菌间,送入器械间重新灭菌后方可使用。